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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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經學校研究,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一、設施設備包含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學生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3、水、電、暖設施;
4、實驗、微機、音樂、美術等教學設備。
二、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總務主任、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等成員組成。
三、確定常規(guī)檢查時間。
1、每學期開學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檢查;
2、每月中旬定時檢查;
3、大風、大雨之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之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房屋是否有損壞、變形;
2、檢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檢查供、排水是否暢通;
4、檢查用電電路是否損壞;
5、檢查防火規(guī)定是否落實;
6、檢查溝、坎、梯、欄是否有隱患;
7、發(fā)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五、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檢查必須按要求做好記載,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落實整改。相關部門根據檢查發(fā)現的問題,確因某種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主管部門,立即封閉設施設備,停止使用。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2
為保證本廠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運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yè)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并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0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0M。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tǒng)。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4
1、設施、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是設施、設備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guī)定的'式樣,進行編號,并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設備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數據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設備技術等級鑒定。
、旁O施設備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設備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設備設備封存、報廢
、旁O施、設備封存:設施、設備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準,由行政部封存。
、茣和J褂: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設備,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yǎng)維護作業(yè),經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運行。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程。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等。
3.職責
產品制造部、質量管理部對本規(guī)程的實施負責。
4.內容
4.1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
4.2特種設備的申購、選型及驗收
4.2.1特種設備供應商的選擇
4.2.1.1公司購置的特種設備,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的單位;
4.2.1.2特種設備必須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并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設置產品銘牌、安全警示標志及其說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
4.2.2特種設備的申購及選型按《設備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1)執(zhí)行。
4.2.3特種設備的驗收
4.2.3.1開箱驗收:特種設備到貨后,物料部通知設備部,由設備部會同特種設備的供應商進行驗收,包括設備的外觀包裝、規(guī)格型號、零配件、附屬儀表儀器、隨機備件、工具等;設備部應當仔細逐一核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并填寫開箱驗收記錄,作為設備安裝資料的一部分歸檔;
4.2.3.2開箱驗收后,物料部應辦理入庫手續(xù);設備部應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guī)則統(tǒng)一進行編號及將原始技術資料歸檔;
4.2.3.3特種設備的最終付款驗收按訂購合同由采購部門提出申請,由使用部門及設備部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確認、共同驗收,最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3 特種設備的安裝與校驗
4.3.1 特種設備的安裝
4.3.1.1特種設備安裝前,設備部必須向所在地區(qū)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及備案;
4.3.1.2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單位的審核工作:安裝單位必須由特種設備制造單位或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
4.3.1.3在新購置的特種設備安裝前安裝單位應提供的有效證件為: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證體系資料(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
4.3.1.4 供應商需同時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4.3.1.5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yǎng)與改造的質量和安全性能負責。
4.3.2 校驗
4.3.2.1安裝(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
4.3.2.2檢驗合格后,設備部或使用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3.2.3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移交使用部門或設備部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4.3.3 設備安裝時,由設備部或使用部門監(jiān)督設備供應商依法合理安裝;設備啟用前,應由特種設備廠商對操作人員進行相關內容的.培訓。
4.4 使用與管理
4.4.1 特種設備的使用
4.4.1.1特種設備經監(jiān)測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根據實際狀況,配備專業(yè)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作為設備的責任人,并進行管控。對于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應包括:
a 管理責任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部門有關負責人; b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tǒng)稱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宜昌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 c 離開特種作業(yè)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4.4.1.3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的責任人進行操作,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操作;
4.4.1.4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鑰匙,由設備部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具體的使用嚴格按電梯操作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4.1.5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需停用并標示,不得繼續(xù)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對于違反規(guī)定操作者予以記過處分。
4.4.2 特種設備的管理
4.4.2.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4.2.2使用部門或設備部負責制定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yǎng)及定期檢定的操作規(guī)程;
4.4.2.3設備部負責特種設備原始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4.2.4每臺特種設備指定一位責任人,嚴格按照本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管理特種設備的各項工作,包括: ① 負責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歸檔:按照《設備檔案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8)規(guī)定執(zhí)行 ② 安全操作常規(guī)檢查; ③ 日常維護保養(yǎng); ④ 監(jiān)督供應商對設備定期保養(yǎng); ⑤ 定期檢驗(包括供應商來廠監(jiān)測及送外監(jiān)測工作); ⑥ 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⑦ 發(fā)現異常情況的緊急通報及應急處理等工作;
4.4.2.5特種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電梯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 年檢的周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安全檢驗合格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a 鍋爐:鍋爐外部的檢驗為一年一次;鍋爐內部的檢驗為兩年一次; b 電梯:一年一次; c 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氣壓縮機的壓力表為半年、安全閥為1年、罐體為5年); d 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zhí)行。 月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種安全裝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動力裝置、傳動和制動系統(tǒng)是否正常; 3.潤滑油量是否足夠,冷卻系統(tǒng)、備用電源是否正常; 4.繩索、鏈條及吊輔具等有無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損傷; 5.控制電路與電氣元件是否正常。 日檢應檢查下列項目: 1.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3.門聯鎖開關及安全帶等是否完好(當有這些裝置時)。 檢查應當作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4.4.2.7特種設備故障停用的管理:
a發(fā)生故障后,使用部門應當對設備停止使用并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及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并書面報告,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xù)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門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yǎng)
4.5.1設備部或使用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4.5.2 設備部或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認真監(jiān)督設備維護保養(yǎng)單位及時對我司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由供應商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按照購買時簽訂的購買合同內規(guī)定的維護保養(yǎng)內容執(zhí)行;非供應商負責的監(jiān)測內容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事項由特種設備指定的負責人負責;
4.5.3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日常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guī)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嚴禁帶故障運行;如公司無法處理的,應由設備部聯絡供應商或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進行自理。
4.6特種設備的改造
4.6.1改造鍋爐、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具體由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4.6.2特種設備改造后應進行校驗。
4.7特種設備的報廢
4.7.1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管理責任人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4.7.2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設備部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具體執(zhí)行要求詳見《設備管理規(guī)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嚴格執(zhí)行本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依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4.8.2特種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相關使用部門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5.變更歷史
變更實施時間 變更內容 變更審批號 增加日檢、月檢項目,規(guī)范特種設備管理。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6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ㄈ┱页鰴z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ㄋ模⿵氖聞踊鹱鳂I(yè),應先通過動火三級審批后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檢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谝兹肌⒁妆瑓^(qū)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ㄆ撸┖附幼鳂I(yè)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yè)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ò耍┓枪局付ㄈ藛T禁止從事焊接作業(yè)。
。ň牛┻M入設備內之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它設備隔絕,并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ㄊ﹪澜谧鳂I(y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ㄊ唬┰谠O備內動火作業(yè),除執(zhí)行本規(guī)定中有關動火的規(guī)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設備內。
。ㄊ┳鳂I(yè)完工后,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7
一、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huán)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jiān)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
四、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jiān)督管理。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yǎng)。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guī)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按規(guī)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guī)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棋仩t、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墙⒔∪踩僮饕(guī)程,嚴格按制度和規(guī)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⑷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fā)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晒ぷ魅藛T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fā)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huán)境無污染
5.2.5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8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教育,加強學生宿舍、實驗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倓仗帒匆(guī)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食堂、學生宿舍、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人員密集的放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guī)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組織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住宿晚自習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fā)事故。
(5)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學生在宿舍私自接線使用各類電器,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各部門、教師一旦發(fā)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門反饋,主管部門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tǒng)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tǒng))、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guī)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yǎng),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fā)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yè)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yè)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ㄒ唬┓烙锢怼⒒瘜W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ǘ┓烙毖蹩諝夂涂諝馕廴疚镞M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ㄎ澹┓烙锢、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ň牛┓乐垢咛幾鳂I(yè)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ㄊ┢渌烙kU、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yè)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yè)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ㄈ┕ぷ鲌鏊写嬖陔婋x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ㄋ模⿵氖麓嬖谖矬w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yè)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guī)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guī)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yè)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huán)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fā)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yè)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tǒng)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周期定期發(fā)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0
一、為加強我廠設備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yè)和檢修后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備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范圍。
三、在設備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ㄒ唬└鲉挝槐仨毭鞔_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安全監(jiān)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負責。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huán)境和安全作業(yè)條件,并擬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ㄋ模┲卮髾z修項目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yè)、懸空作業(yè)、平行交叉作業(yè)、停(供)電作業(yè),運轉設備檢修起重作業(yè)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yè)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并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ㄎ澹┰O備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仨殘猿职嗲芭砂嘀贫,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到位,項目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yè)。
四、設備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ㄒ唬┻M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后方可作業(yè)。
。ǘ┨厥夤しN崗位的檢修作業(yè),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yè)。
。ㄈ┞摫ψ右⒅叵嗷ヌ嵝、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ㄋ模z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yè)狀態(tài)進行監(jiān)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發(fā)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yè),撤離人員,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后作業(yè)等行為。
五、設備設施檢修結束后,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ㄒ唬┎鸪龣z修臨時設施,確保設備設施試運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ǘ┡R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
。ㄈ┱J真做好檢修項目的總結工作。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fā)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guī)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未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為加強施工機械、工器具及特種設備(以下統(tǒng)稱“設備”)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1、進場檢測驗收
設備進場時要進行檢測驗收,設備驗收時要有產品合證書,并有監(jiān)理在場,通過驗收后必須向監(jiān)理部門報驗,獲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設備安全管理“三定”
各種設備的使用應定人、定設備、定崗位,由專業(yè)技術人員專人操作,并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未經許可,不得操作他人設備,也不得將設備交給他人操作。
3、設備的安裝、拆除
3.1、大型設備在安裝、拆卸施工過程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拆卸工作。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把安裝、拆卸工作質量安全關。
3.2、大型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有安裝、拆卸施工方案,并報監(jiān)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實施安裝、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設備安裝、拆卸時要組織專職安全員、技術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控工作,查看現場四周環(huán)境,禁止非工作人員進人安裝、拆卸施工現場,確保安裝、拆卸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
3.4、大型設備安裝完工后,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管理部門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使用。
3.5、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熄滅發(fā)動機,移動大型設備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臨邊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設備維修保養(yǎng)
4.1、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分為日常維修保養(yǎng)、定期維修保養(yǎng)和故障維修保養(yǎng),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維修保養(yǎng)、定期維修保養(yǎng),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故障維修保養(yǎng)。對維修保養(yǎng)情況要記錄存檔。
4.2、操作人員應根據設備出廠技術資料說明書及行業(yè)規(guī)范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維修保養(yǎng)。
4.3、設備操作人員要加強對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認真貫徹執(zhí)行設備維修保養(yǎng)“十字”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5、設備的檢查
5.1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所操作的設備,使用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檢查內容包括:
。1)設備是否過熱、松曠、連接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質、溫度、容量、壓力和溫升是否正常,根據情況應及時調節(jié);
。3)監(jiān)視儀表是否靈活,讀數是否正常;
。4)自控系統(tǒng)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根據情況及時校驗;
(5)檢查設備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蝕耗等事故隱患。
5.2在檢查或使用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操作人員處理不了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帶病運轉,并上報施工隊負責人。
5.3操作者處理不了的故障應認真填寫記錄,真實反映設備故障情況,施工隊負責人應查證設備故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方案。
6、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6.1設備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6.2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引用或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簽發(fā)。
6.3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安全技術交底時發(fā)放到施工隊負責人,由施工隊負責人轉發(fā)給相關操作人員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6.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掌握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施工現場工況和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6.5、國家及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規(guī)定的特種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特制設備操作證書的復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環(huán)保部存檔備查。
7、嚴禁設備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嚴禁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任何人發(fā)現違章行為都有權通過安全監(jiān)督電話進行舉報。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2
一,概述
為了加強公司低壓電氣設備管理,保證公司內電氣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恩姆易機公司的低壓電氣設備維護人員
三,低壓電氣系統(tǒng)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管理制度
1,低壓電氣工作人員應由電力部門和恩姆易機公司認可,經勞動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人員擔任.
2,為了維護公司的正常生產次序,確保安全用電,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海地區(qū)低壓用戶電氣裝置安全規(guī)程.
3,非電氣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拆裝電氣設備,以防發(fā)生電氣設備故障和人員傷亡事故.
4,電氣工作人員在檢查或安裝電氣設備時,必須做到安全用電,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檢查證明無電以前,均視為帶電.
5,電氣工作人員在檢修設備時,必須將檢修設備的總電源開關斷開,并掛警視牌,條件許可在電氣開關上鎖.
6,長期沒使用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風扇,電動工具等)在使用前,應按設備檢修要求進行檢修,并做絕緣測試;完整填寫檢修,測試報告后方可使用.
7,對于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需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按上海地區(qū)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guī)程要求進行施工.
8,對于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應做絕緣測試,接地連續(xù)性測試;并認真填寫相關的測試報告.
9,主要電氣設備維護保養(yǎng)應按照主要電氣設備檢修周期表的規(guī)定來執(zhí)行;并做好相應的維護保養(yǎng)記錄.
10,主要電氣設備和移動工具應建立設備運行檔案,各類技術資料要分類歸檔;妥善保存.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3
一、建立健全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二、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設備做到“三會”,即會操作使用、會維修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員應對設施設備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練操作使用。
四、設施、設備出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guī)程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
五、保證設施、設備上的'各種儀表、液位計、安全閥等器具的準確完好,損壞的器具禁止使用,并應及時更換,保證車輛設施、設備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檢查設備配備的輔助器材,使之達到完好狀態(tài),以備急用。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4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司內安全設施、設備的類別、管理職責、檢查、檢測要求、維護保養(yǎng)、報廢和更換等有關方面的內容。
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不包括在本制度范圍內。
職責
1)、安全環(huán)保部和生產運行部根據各自分管范圍負責對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負責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的監(jiān)督工作。
2)、各生產車間(部門)負責本車間(部門)內安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
3)、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安全設施、設備的類別
化工生產中按照安全規(guī)定安裝報警、設備的防爆、泄壓裝置、低壓真空的密閉裝置,防止火焰?zhèn)鞑サ母艚^裝置,起重設備的行程和負荷裝置,電器設備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保護裝置,滅火裝置,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等安全裝置,并加強管理維護,確保靈敏使用。
結合實際,公司內主要的安全設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a、檢測設施
包括壓力表(真空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流量計、溫度變送器、壓力變送器、氯甲烷檢測儀;甲烷、氯甲烷探測報警儀、氧氣檢測儀等設施。
b、防護設施
包括電機、風機防護罩、防靜電接地線、跨接線、防雷接地線、避雷針、風機、除塵器等設施。
c、電氣防爆設施
包括各種防爆電機、防爆儀表、防爆對講機、防爆燈、防爆開關、電氣防爆套管(接口)等。
d、個體防護器材
包括安全帽、工作帽、草帽、護目眼鏡、防酸堿手套、防護面罩、防毒面具、防毒口罩、自給式正壓空氣呼吸器、輕型防化服、重型防化服、安全帶、絕緣鞋、遮陽傘等。
e 、安全標志、標識
2)、控制事故設施
7)、各崗位當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使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堅決杜絕違章操作。
8 )、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閑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安全環(huán)保部同意,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拆除。
9 )、凡需要改造和新設計安裝的安全裝置,必須通過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批準,在安裝前應經專業(yè)技術部門進行鑒定,試驗合格方可投入安裝使用。
防護器具的.選用與保管
1)、根據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濃度)、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范圍,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2)、崗位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應與有毒物質的性質和人員臉型相適應。
3 )、凡空氣中氧含量低于18%(V/V)、有害氣體含量高于2%(V/V)的作業(yè)場所,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4 )、嚴禁使用防毒口罩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防毒口罩每月定期更換1次。
5)、防毒面具和呼吸器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悉防毒面具和呼吸器的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6)、使用人員對各種防毒面具,在用前、后均需仔細檢查。車間(部門)安全員對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罐每月稱量檢查一次,兩年定期更換一次,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7)、使用隔離式長管面具應將吸氣口置于空氣新鮮的地方,嚴禁拆、壓軟管,管長不得超過20m,否則應強制送風。
8)、車間(部門)安全員對長管式防毒面具每月進行氣密性檢查一次,每次用后要進行外觀檢查,進行清洗,保持清潔。
9)、車間(部門)安全員對自給式正壓空氣呼吸器應每季做外觀檢查一次,檢查步驟如下面5.10所示;每兩年做全面檢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進行氣密性檢查。庫存自給式正壓空氣呼吸器每三年進行全面檢查一次。
10)、自給式正壓空氣呼吸器使用前要按以下程序進行檢查:
a、檢查空氣呼吸器各組部件是否齊全,無缺損,接頭、管路閥體連接是否完好。
b、檢查供氣系統(tǒng)氣密性和氣源壓力數值。
首先檢查減壓器和瓶閥連接處的○形圈是否完好,然后將瓶閥和減壓器連接好,擰牢。使供氣閥處于關閉狀態(tài),打開瓶閥開關,等管路和閥體中充滿壓縮空氣后關閉瓶閥,記下壓力表數值,保壓5分鐘,壓力表的壓力下降量不應超過4Mpa。打開瓶閥開關后,壓力表示值就是氣瓶儲氣壓力值。
c、從供氣閥的旁路閥緩慢的放氣,報警器發(fā)出響亮報警聲響時的壓力值應在5-6Mpa范圍內。
d、關閉供氣閥的旁路閥和供氣閥門,然后打開瓶閥開關,將全面罩正確地戴在頭部深吸一口氣,供氣閥的閥門應能自動開啟并供氣。在人體吸氣時,供氣閥會發(fā)出“咝咝”的供氣聲音;在呼氣和屏氣時,沒有這種聲音。在不同吸氣量時,人體沒有供氣不足的感覺;在不同呼吸量時,人體也沒有明顯地感到呼吸困難。
e、檢查氣瓶是否固定牢固。
11)、自給式正壓空氣呼吸器的佩戴方法:
以上程序檢查合格的空氣呼吸器才能佩戴,步驟如下:
a、將斷開快速接頭的空氣呼吸器,瓶閥向下背在人體背部,調節(jié)背帶和腰帶長度和壓力表位置。
b、將快速接頭、供氣閥和全面罩連接好,將全面罩的脖帶掛在人體脖子上。
c、將瓶閥開關開一圈以上,此時應聽到一聲響亮的報警器報警聲音,告知使用者氣路已充滿壓縮空氣,壓力表指示儲氣壓力。
d、佩戴好全面罩深吸一口氣,供氣閥供氣后觀察壓力表的指針,如有回擺,將瓶閥再開大一點,直至壓力表指針不回落。
e、卸下空氣呼吸器的步驟:松開全面罩系帶,關閉供氣閥門;從頭上取下全面罩,將脖帶掛在脖子上;關閉瓶閥開關;解開腰帶卡子,取下呼吸器。
12)、空氣呼吸器使用后的維護
a、清洗、消毒
當空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進行初步清洗,除掉其上面明顯的污染物,拆下全面罩和氣瓶。用中性清潔劑對全面罩進行浸泡清洗,用專用鏡片紙或脫脂棉將鏡片擦凈,再用醫(yī)用酒精對全面罩的口鼻罩、密封唇進行清洗和消毒,然后將全面罩晾干或用暖風吹干。氣瓶擦洗干凈,并檢查其表面是否已使碳纖維斷裂。背板及肩、腰帶,氣瓶固定帶也要用中性清潔劑擦洗干凈晾干或吹干。
b、將空氣呼吸器恢復至使用前的狀態(tài):將氣瓶充氣至30Mpa,不得低于28Mpa;將氣瓶瓶閥和減壓器連接好,并將氣瓶固定;按5.10進行五項檢查。
c、使用后的維修結果認真記錄在附表1中。
13)、空氣呼吸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氣瓶壓力保持在24Mpa以上,根據1.9992×氣瓶壓力來估算使用時間,在使用中如壓力降至5Mpa時,應撤出現場。
14)、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車間、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柜保管,按班交接。
15)、正壓式送風系統(tǒng)的管理和使用:
a、二甲酯車間、草甘膦一車間設置了正壓式送風系統(tǒng),其原理為:新鮮空氣從車間樓頂通過進氣口抽入控制區(qū)域,使控制區(qū)域的氣壓為微正壓,從而保證控制區(qū)域內有毒有害氣體無法進入并達到防爆要求。
b、車間內的正壓式送風系統(tǒng)必須24小時全天使用。
c、車間負責在各送風口加裝測試飄帶。做為巡回檢查的一項內容,車間各班組必須指派專人定時檢查正壓式送風系統(tǒng)各出風口的送風情況并記錄,發(fā)現送風不暢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向車間領導匯報。
d、各控制室以及與生產現場相連的門必須在兩面均貼上“請隨手關門”的標志并嚴格執(zhí)行隨手關門的規(guī)定。
e、各操作室的窗戶每隔兩小時打開一次通風,時間為10分鐘。
16)、安全帶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濕、霉爛后強度下降,每年要進行強度實驗。
17)、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耐壓絕緣性能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yè)。
考核
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該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每月根據《專業(yè)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5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所有車輛均實行憑證上崗制度,除擁有可駕駛本車的駕駛證外,還必須憑區(qū)紀委頒發(fā)的公務車輛準駕證上崗駕駛,并且只能駕駛本準駕證指定的車輛。
三、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車輛要在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未在指定地點導致車輛被盜或損壞的.,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五、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局辦公室、局主要領導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對事故負有責任者,視情節(jié)嚴重扣發(fā)安全獎。對私自出車發(fā)生事故者,不論責任大小,除扣發(fā)安全一獎外,并須賠償一定的損失。
六、因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損失的,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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